公墓墓区尺寸规范说明
(一)遗体或骨灰安葬(放)区应按照墓区整体规划施工建造,提供树葬、草坪葬、花葬、撒散、深埋、格位葬、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,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100%。
(二)单人遗体的墓穴,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;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,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。鼓励建造占地面积低于0.5平方米的节地型墓位。鼓励家庭成员合葬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。
(三)减少地面硬化面积,提倡深埋不留坟头,墓碑小型化、艺术化、平卧化或不立碑。立式碑的高度不超过0.8米,面积不超过0.5平方米。
(四)农村公益性公墓墓区建设应体现园林化特点,绿化覆盖率达到50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