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地生态安葬,就是以减轻群众安葬负担、节约土地资源、保护自然环境、推动移风易俗、倡导社会文明为导向,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堂存放、树葬、花(坛)葬、草坪葬、深埋及海葬、江葬、河葬、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、少耗资源、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,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。近年来,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,初步建成一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,树葬、花 (坛)葬、草坪葬、海葬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。但生态安葬的总体成效还不明显,节约土地、保护环境的安葬观念不强;有关激励引导、规范监管的制度机制不完善;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;部分地区乱埋乱葬、建造家族墓、墓位面积超标、墓碑超高、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问题较为突出,迫切需要加以解决。
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四个基本原则。在推行力量上,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,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和多元参与意识;在推行目标上,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原则,充分体现节约优先和保护优先的理念;在推行方式上,坚持注重引导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原则,强调在引导人们更加自觉接受的基础上,积极稳妥地改革安葬方式;在推行范围上,坚持分类指导和统筹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,强调因地制宜推行和殡葬祭“三位一体”统筹兼顾。
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是值得提倡的安葬方式,生态葬不留坟头少占或不占土地,既能有效的保护资源,而且还能加深寄托之情,“树葬”含有“常青不老”、根深叶茂的意境;“花葬”与花卉相伴,五彩缤纷;“江海葬”展现宽阔之意,令后人思绪万千,实行生态葬法绿色环保,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。
实行生态葬是一次重大转型,也是民生之大事,关系到殡葬发展的方向。生态葬纯属公益无利可图,财政还得进行贴补,但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为深厚,价值更为可观,除了节约土地之外,还能移风易俗和绿色环保,有利于保护好生态。
实行生态葬是值得推进的一种好方式,要将这一好事办好,相关部门应转变服务意识,在设施上进行标准化建设,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营造自觉参与生态葬的氛围,加快改变传统殡葬观念,增强民众环保意识,让民众真正在其中受益。